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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四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发行办法

重要提示 1.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47号),中国铁路建设债券 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政府支持债券。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64号),对企业投资者持有本期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持有本期债 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司制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财建〔2019〕315号),明确中国 铁路总公司改制更名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给予的支持政策和优惠政策继 续适用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铁路建设债券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4〕1740号),本次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发行规模3,000亿元,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 为24个月。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0亿元。 1.本期债券分为10年期和30年期两个品种,其中10年期品种的发行规模为50亿元,30年期品种的发行规 模为50亿元,发行规模共100亿元。本期债券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