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股份不超10.2亿定增获上交所通过 中信证券建功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 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 得转让。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6日讯 光电股份(600184)(600184.SH)昨晚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北方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具体审核意见如下: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 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