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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多年,国开行一原副行长被判14年!该行多高管接连落马
Nan Fang Du Shi Bao·2025-04-21 12:52

南方都市报消息,4月21日,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 李吉平受贿案,对被告人李吉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 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非法收受财物5730万余元,认罪悔罪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吉平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国家开发银行四川 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副局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 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 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730万余元。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吉平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李吉 平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 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 判决。 在国开行工作22年,退休8年后被查 公开简历显示,李吉平出生于1955年,今年已经70岁。其是辽宁大连人,高级经济师。1983年至1994年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