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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52,642,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681%;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明永投资有限公司,其中东方电气持有公司 87,167,1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2%;成都明永持有公司65,474,9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55%。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52,642,149股股份,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9.0133%,占总股本的 8.2681%,上述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4月29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 2 名,共涉及 2个 证券账户。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6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向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