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拟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Shang Hai Zheng Quan Bao·2025-04-25 01:16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拟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收到国泰君安送达的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5】川07执保127号),因绵阳绵高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杉杉控股有限公司纠纷一案的 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宁波炬泰通过国泰君安信用账户持有的公司24,154,063股股份拟采用集中 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全部或部分强制平仓,平仓数量以了结国泰君安对宁波炬泰的融资融券所产生的债 权为限。之后,宁波炬泰信用账户的剩余股票将被划转到宁波炬泰的普通证券账户,并予以冻结。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泰君安通知,根据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 川07执保127号),宁波炬泰在国泰君安的信用账户持有的公司24,154,063股股份全部或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