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全国首例!董监高承诺增持却一股没买,被判赔偿近80万!
Zheng Quan Shi Bao·2025-04-25 10:29

该案是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来,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简称)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据悉,本案采用示范判决机制 进行审理。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董监高违反公开承诺,被判赔偿! 4月25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原告刘某某、郑某某诉被告上海金某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某泰")、袁某、罗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 证券时报记者在现场获悉,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令被告袁某、罗某共同赔偿原告刘某某投资损失50.61 万元,共同赔偿原告郑某某投资损失27.74万元。 被告郑某某的代理律师、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博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是新 证券法第八十四条的首次司法适用,"此次司法层面的破冰,激活该条款,有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以及 推动资本市场有序运行"。 新证券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 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不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该条规定首次从 法律层面明确了违反公开承诺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存在主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