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支持民营经济更好参与能源重大工程建设
Yang Guang Wang·2025-04-29 02:17
《通知》明确,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健全市场准入制度,推进油气管网运销分离,引导民 营企业更便捷进入油气市场竞争性环节;优化许可条件,支持民营施工企业积极参与电网建设。 徐欣:强化要素保障,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对象拓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用电企业;加大电 网、油气管网能源公共服务企业的信息公开力度,更好支撑投资决策;探索拓宽融资渠道。规范市场秩 序,健全能源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促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公平开放;加强市场监管,为民营企业公 平参与能源市场营造良好环境。 央广网北京4月29日消息(记者冯烁)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8日正式发布。 通知提出,要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引导民营经济在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建设新型能源 体系中做大做优做强。 《通知》明确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发展动能。支持投资能源基础设施,支持民营企业参股核电,投资 水电、油气储备设施、油气管网、"沙戈荒"大基地等能源重大项目。支持发展能源新业态新模式,支持 民营企业积极投资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微电网等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