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2024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上表中"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系指2024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认为:公司2024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方案及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