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A股,垄断被罚!
【导读】津药药业违反《反垄断法》被罚没6919.24万元 中国基金报记者 江右 因为与其他经营者实施了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津药药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罚没6919.24万元。 实施垄断行为,被罚没6919.24万元 4月30日收盘后,上市公司津药药业披露当天收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药药业表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就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所实施的一系列行为,违反了《反垄断 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应当依据《反垄断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 任。 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综合考虑公司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持续时间、消除违法后果的情况、积极进行整改等因素,天津 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42,764,400.00元;(二)并处2023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 132,139,751.80元,结合宽大情形,减免罚款额的80%,减免后实际罚款26,427,950.36元。以上罚没款合计69,192,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