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宁东泰和新材担保的进展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一、基本情况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及2024年5月2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泰和新材")提供不超过10 亿元的累计最高担保限额,为所有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21亿元。自股东大 会通过本议案起12个月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累计有效余额总额(即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 超过上述最高担保限额总额。持有上述公司股权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各自的持股比例为上述公 司提供担保,并履行各自的内部决策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核定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