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创债,创投募资端有望拓展更多资金来源
Mei Ri Jing Ji Xin Wen·2025-05-07 10:56
每经记者|任飞 每经编辑|肖芮冬 5月7日,证监会网站公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 告(以下简称《公告》)。其中提到,支持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此前交易所对科技创新债券的解释是,由科技创新领域相关企业发行,或者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科技 创新领域发展的公司债券。这意味着,该债券本质上属于一种公司债券。 5月7日,华南某大型股权投资机构相关人士在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微信交流时表示,科创债对创投 机构来说是债的属性,但募集资金的用途要视情况而定,有些只能用作经营管理,有些则需要用于创业 投资。 "倘若用于创业投资,相关款项则应该投资到企业端,对应到股权。但对创投机构来说,本身应该有偿 付债务的义务。这对创投机构甄选项目提出更高的要求。"该人士坦言。 从业内反馈来看,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创债,能进一步减少投资机构对政府性资金的过度依赖,进 一步提升投资效率。随着政策制度的改善,股权投资机构有望在募资端拓展更多资金来源。 进一步明确发债主体,利好创投机构 《公告》重点就拓宽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渠道给出进一步说明和解释,提到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