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及时、准确是保障投资者权益的重要前提
Zheng Quan Ri Bao·2025-05-07 16:22
■桂小笋 首先,监管部门可进一步强化规则执行力度,对于未按时披露年报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 处,绝不姑息。 根据相关规定,若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在这个过程中,监管部门可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建立动态监管高频交易数据机制,对异常交易行为实施实 时监控与预警,防止中小股东利益受损。 其次,公司要提升自身治理水平,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5月7日,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因未按规定期限 披露定期报告,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事实上,上市公司未如期披露定期报告可能基于多种原因。有些公司因未聘请审计机构或临时更换审计机构导致无法出具 年报;有些公司则是在年报编制及审计过程中,涉及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需与相关方进行多轮协 调沟通,导致定期报告逾期。但无论是哪种原因,都反映出这些公司在内部治理、财务管理以及与审计机构合作等方面存在缺 陷和不足。而这也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准确信息,影响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