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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私募圈大消息,6月15日前完成自评自纠
Zhong Guo Ji Jin Bao·2025-05-09 08:07

【导读】上海证监局向辖区私募管理人发送通知,股权创投、主观和量化证券基金自评自纠要点出炉 近日,上海证监局向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发送了《关于规范上海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私募管理人开展学习和自评,并在2025年6月15日之前完成自评自纠,形 成相关报告,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通知》对股权创投基金、主观策略证券基金、量化策略证券基 金提出了不同的自查要求。 具体来看,《通知》要求私募对公司基本情况、存续私募基金运行情况、出资设立未备案合伙企业情况 开展自评自纠,但2025年5月31日之前已发布清算公告的私募基金或已提起工商注销流程的未备案合伙 企业,可不纳入本次自评自纠。 投资运作方面,《通知》对三类不同私募基金提出了不同的自评自纠要求: 一是股权创投类基金,自评是否聘请专业托管机构,如无,是否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 和纠纷解决机制;是否将投资管理职能部分或全部交由第三方或投资者行使;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 资;投资前是否开展尽职调查,是否存在自融自用、明股实债等情况;是否存在滚动发行、分离定价、 募新还旧等资金池运作情形;涉及关联交易是否履行约定的审核程序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