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仕: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二〇二五年五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目 录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上海雅仕"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 顾问。 本所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出具了《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