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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上市公司别有用心的“主动退市”
Guo Ji Jin Rong Bao·2025-05-12 06:19

近期,多家上市公司密集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事由均为未按规定期限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需要指出的是,未按期披露年报将面临退市风险。笔者认为,对于个别上市公司故意不披 露年报的行为,需警惕其可能存在"主动退市"的意图。 此次收到《立案告知书》的上市公司中,既包括沪市主板的ST新潮,也有深市主板的*ST恒立与天 茂集团。此外,深市创业板的金力泰以及另一家Z公司也位列其中。收到《立案告知书》意味着证监会 已正式对相关上市公司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值得注意的是,短期内五家上市公司因年报披露问题同时被 立案,这一情况在以往较为罕见。在上述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同时,其股票已被沪深交易所实施停牌措 施,导致投资者面临无法交易的困境。 根据监管规定,上市公司应在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年报,这是其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年 报不仅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窗口,更是投资决策的关键依据。因此,无论从市场秩序 维护还是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年报披露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针对Z公司这类可能借故实施"主动退市"的企业,监管部门及时启动立案调查确有必要。更为关键 的是,必须通过深入调查全面厘清涉事上市公司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