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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达股份: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二O二五年五月 致: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 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基于公司已作出如下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 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审核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会的通知,该等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议案内容、登记方法等 事项。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4:40 在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 1 号永达股份公司三楼会议室 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