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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宜上佳: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康达股会字【2025】 第 0166 号 致: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天宜 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北京天宜上佳高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签订的《法律顾问协议》,本所律师受聘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在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形成。在本法律意见 书中,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核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 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电话/Tel.: 01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