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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和《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5 月 12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同 意向 17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2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向 102 名激励对象授予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