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核材: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5年5月)
关 联 交 易 公 允 决 策 制 度 二○二五年五月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目 录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监管部门 的规范要求,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及当事人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 应采取回避原则; (五)必要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关联交易是否必要, 是否会损害公司利益,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三条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 披露等事项均应当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