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偶: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21-26 层 邮政编码(P.C.):518048 电话(Tel):0086-755-83025555 传真(Fax):0086-755-83025068 网址(web):www.huashang.cn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对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本 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深圳市唯特 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