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安防: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 德恒 02G20210303 号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上海白玉兰广场 23 层 电话:021-55989888/ 9666 传真:021-55989898 邮编:200080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致: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召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德恒"或"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刘桢一律师、王诗杰律师 (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 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 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