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阿特斯依照相关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作为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斯"或"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阿特斯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 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 划 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保荐机构已与阿特斯签订《保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在 持 续 督 导 期 间 的 权 利 和 义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