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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和资源: 盛和资源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证券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保管董事会印章。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 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