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 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接受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勤上股份")的委托,指派戴毅律师、周佳律师(下称"本律师")出席 勤上股份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 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及勤上股份《章 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下午在广东省东莞市 常平镇横江厦工业四路 3 号勤上股份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勤上 -1- 股份董事长李俊锋先生主持,就《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 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已在《股东大会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网络投 票。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