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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微科技: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 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 料。本所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