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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生物: 之江生物: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88317LIFERIVER(688317) 证券之星·2025-05-15 12:13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0624 号 致: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之江生物"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 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