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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瓷: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连电瓷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 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了《大 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 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 议召集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 会议联系方式等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 表决权。 (二)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定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5 时在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 B 座 16 楼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 开,由公司董事长应坚主持。 (三)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