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法 律 意 见 书 致: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 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 称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雅戈尔时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经本所律师核查,这些文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 本或原件相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 告的文件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