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 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8月25日 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3,160,000张,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16,000,000.00元,发行 价格为每张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6,000,000.00元,扣除从募集资金 中直接支付的承销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2,683,018.87元后,实际到位募集 资金为人民币313,316,981.13元。除上述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承销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2,683,018.87元外,扣除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评级及验资 费用、用于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相关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合计(不 含税)人民币2,456,198.1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0,860,783.01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0月24日到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