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部提醒:这种流量“蹭”不得
Yang Shi Xin Wen·2025-05-18 23: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互联网用户账号 信息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不得假冒、仿冒、捏造政党、党政军机 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名称、标识等。据统计,近年国家安全机关已协助有关部门查 处仿冒账号237个,关停违法网站46个,教育训诫相关人员89名。 广大群众如发现涉及仿冒国家安全机关账号、非法兜售国家安全机关警用标识或冒充国家安全机关工作 人员等相关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 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总台央视记者 宋琎) 抵制非法兜售国家安全机关警用标识的行为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个别企业和网店个体户为了谋取利益,铤而走险,利用广大网友的猎奇心理, 借助国安工作的神秘性,打着国家安全机关的旗号兜售非法产品、赚取高额利润,造成负面影响。某电 商平台网店利用网友对国家安全机关标识的喜爱,非法兜售自制国家安全机关警用徽章、肩章、臂章等 物品,借此提升店铺曝光度,在实现线上快速拓客的同时,带动其他商品快速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