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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起草券商两类子公司管理规范适用意见,细化重大事项认定标准
news flash·2025-05-19 09:31

记者5月19日从业内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起草了关于证券公司两类子公司管理规范的适用意见, 明确了券商两类子公司管理规范中需进行临时报告的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的认定 标准和报送要求,于近日征求行业意见。根据适用意见,对券商另类子公司及私募子公司经营管理产生 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涵盖以下维度:公司主体信息方面,公司的名称地址、业务牌照、注册资本、资 质或许可发生变化,公司进行业务划分、合并、分立、设立分公司/二级管理子公司、解散、清算、注 销等事项,其中设立分公司或二级管理子公司的,还需遵守中证协《适用意见第6号》的相关要求,私 募子公司设立二级管理子公司的需报送股权结构、引入三类机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业务划分等事项说 明。(中证金牛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