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5月)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二五年五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保证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 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公司应当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并将上述关联人情况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 第9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2- 第10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循并贯 彻以下原则: 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 本和利润的标准。 第四章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第11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 -3- 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表决权不计入表决权总数。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 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 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