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药业: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电话:0755-23993388 传真:0755-86186205 邮编:518048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五路 18 号星河中心大厦 19 层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5C0040 号 致: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 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 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