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威机电: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42层 518000 电话:0755-2223 5518 传真:0755-2223 5528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金深证法意2025字第 218 号 关于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 事项进行核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 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 见; 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