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月子中心监管体系
Jing Ji Ri Bao·2025-05-20 22:24
护理人员未持有育婴师或护士资格证;实际服务与合同条款存在明显差异;通过捆绑营销等形式诱导二 次消费;挪用预付款用于盲目扩张……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今年一季度,月子中心服 务投诉增幅显著。种种行业乱象,折射出这一业态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当前,月子中心行业的准入标准较为模糊,多数以"健康管理公司"或普通企业的名义进行注册。在现有 的管理体系下,月子中心既未被归类为公共场所,也不属于医疗保健机构。因此,注册一家月子中心仅 需满足个体工商户的基本条件,而在卫生、医疗保健、婴幼儿护理等关键领域的专业要求却近乎空白。 在政策层面,月子中心同样缺乏国家层面的刚性约束。例如,2018年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 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仅是一项推荐性标准,缺乏强制性; 2015年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发布的《产后母婴康复机构管理和服务指南》,也仅是指导性文件。由于这些 政策文件不具备强制性,月子中心在卫生条件、人员资质等关键要素的管理上,长期处于一种缺乏规范 约束的状态。 为此,一些省市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明确标准和监管职责。通过细化标准、压实责任,为行业划出"红 线"做出有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