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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精达: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603088JDM(603088) 证券之星·2025-05-21 10:23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86-10)5809-1000 传真:(86-10)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宁波精达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材料进行申报 或予以披露。 基于上述,本所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正文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根据宁波精达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重组报告书》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等文件, 本次交易方案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前言 致: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是一家在中国境内(仅为 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取得中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宁波精达")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 顾问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