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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编号:黑司律见字【2025】0521-1 号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 律 意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要求,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书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发表法律意 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 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 公告。 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