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通医疗: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 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 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 集资金,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