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陆药业: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建立 科学的投资管理机制,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提高 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2025年修订)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主要包括: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二)对生产类固定资产、重大技术改造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投资; (三)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证券投资; (四) 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等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 资、合作、联营、兼并、认购增资或购买股权、债券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收益 为直接目的的投资及其处置; (五)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第二条 公司投资坚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符合效益优先兼顾资金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