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升电子: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均为公司正 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外籍员工。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