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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车,东莞市城管局连开多张罚单
Nan Fang Du Shi Bao·2025-05-23 09:14

此外,东莞市金诺米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在东莞市石排镇福隆新三村路口、福隆古塔公园门前、石排大道东辅道,未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 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停放共享电动自行车520辆,经现场测量,占用城市道路的面积约290平方米,被罚1.6万元。 近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针对企业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车、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行为连开多张罚单,涉及四川道盈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美智达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金诺米科技有限公司等,罚款金额为1.6万-2万元。 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车,多企业被罚1.6万-2万元 根据通报,四川道盈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分别在长安镇新安、乌沙社区共投放684辆小辣椒出行共享电动车擅自占 用城市道路,共占用城市道路面积约180平方米,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三十条的规定。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 其处以2万元罚款。 | 双公示详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城综处字[2025]第7-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