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春天(600381.SH)收到青海证监局警示函
青海春天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四十八条和《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青海春天董事长张雪峰, 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肖融,财务总监王林,董事会秘书陈定对青海春天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其中,张雪峰、王林、陈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第五十八 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肖融违反了《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第四十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青海证监局决定对青海春天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张雪 峰、肖融、王林、陈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宜宾听花酒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听花)为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青海春天)酒水产品的生产商,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