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尔股份: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五月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公司治理层及经理层的约束和 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香 港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之一,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规划和环境、社会及治理(ESG ) 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彼 等须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