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固集创: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五月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 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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