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家居: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致: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修订》(以下简 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 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