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江: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 308 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 11/12 层 电话:0571-89838088 传真:0571-89838099 邮编:310020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为基础发表法 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具备对该等专业事项进行核查 和作出判断的合法资格。本所及经办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与该等专业事项有关 的报表、数据或对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内容的引用,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