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煌钢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 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 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 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 约;……" 因此,本次交易中富煌建设取得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交易前,富煌建设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44,616,3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发行股份的30%。本次交易后,富煌建设预计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仍超过30%,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富煌建设。 本次交易中,富煌建设已出具承诺,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 新股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证券代码:002743 证券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5-041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