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煌钢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 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 伟 于兆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煌钢构"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富煌建设、孟君、吕盼稂、富煌众发等 17 名交 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00%股份, 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