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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煌钢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富煌建设、孟君、吕盼稂、富煌众发等 17 名交易对 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00%股份,并向不 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 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而聘请如下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 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