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陕西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
Shan Xi Ri Bao·2025-05-26 22:37
省人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是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群众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优 化养老金结构,提高待遇水平。(记者:周明) 参保缴费补贴标准方面,政策明确个人缴费300元补贴45元,500元补贴75元,800元补贴90元, 1000元补贴100元,1500元补贴150元,2000元补贴2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补贴300 元。缴费补贴由省、市各承担50%。 我省明确对特殊困难人员实行政府代缴。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 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暂时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档次和政府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政 策,由政府为其代缴50元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财政各负担50%,重度残疾人由省级财政为 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 5月2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日前联合发布 通知,决定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 政策明确了调整个人缴费档次标准,具体为:从6月1日起,增加4000元、5000元、 ...